2.1 软件开发价值观
- 个体和互动:高于流程和工具
- 可工作的软件:高于详尽的文档
- 客户合作:高于合同谈判
- 响应变化:高于遵循计划
2.2 敏捷宣言的 12 个原则
- 满足客户需求:最重要的是通过尽早和不断交付有价值的软件满足客户需求
- 欢迎变化:软件开发过程中变化不可避免。应该欢迎需求的变化,即使在开发后期。敏捷过程应保持客户的竞争优势
- 交付可工作软件:经常交付可以工作的软件,从几周到几个月,时间尺度越短越好
- 合作:业务人员和开发者在整个项目过程中必须在一起工作
- 动力:应该围绕斗志高昂的人进行软件开发。给开发者提供环境,相信他们一边使他们感觉对完成工作负责
- 面对面对话:面对面对话是在开发小组中最有效率也最有效果的信息传达方式
- 按照可工作的软件度量进度:可工作的软件是关键,它应当是进度的主要度量标准
- 维持不变的节奏:敏捷过程提倡可持续开发。业务、开发人员和用户应能维持项目不变的节奏
- 监察:定期关注技术的完美型和好的设计来提高敏捷性
- 简单性:保持事情简单,使用简单的术语来度量未完成的工作
- 自我组织的团队:一个敏捷团队应该是自我组织的,不应严重依赖其他团队,因为最好的架构、需求和设计源自自我组织的团队
- 定期评审工作:每隔一段时间评审工作,以便团队可以离开如何变得更有效率,并相应地调整自己的行为